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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经营贷款
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适用对象:
(一)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岁(含)至60岁(含)之间的自然人。借款人为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能提供境内联系人。
(二)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每个借款人均须满足上述年龄条件,除配偶外,共同借款人须为同一经营实体或经营项目的出资人或股东。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固定住所和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3.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
4.借款人及经营实体无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贷款的最长期限为1年(含)。
贷款额度:
个人经营贷款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
个人消费贷款
指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家庭或个人购买消费品或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的人民币贷款。包括:住房装修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贷款、婚嫁贷款、教育贷款等。
适用对象:
适用于收入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岁(含)至60岁(含)之间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消费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固定住所和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3.具有良好的还款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5.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个人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含)。本行具体消费信贷产品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额度:
个人消费贷款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含),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
借款人以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方式申请借款的,贷款的抵(质)押率按本行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个人商用汽车贷款
指我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油、气及货物运输车等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贷款业务。
适用对象及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在18岁(含)至60岁(含)之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借款人为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能提供境内联系人;
3、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
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并承担连带责任;
6、在贷款人处开具活期储蓄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7、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贷款期限: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其中对于自用车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对经营用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对于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贷款额度:
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1. 产品定义: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贷款人规定条件的本行个人定期存单出质,向贷款人申请取得的人民币贷款。
2. 适用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
3. 准入条件:
(1)能够提供我行开具的足以抵偿借款本息的本人或他人名下的存单原件作为质押物;
(2)能够提供借款人、存单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含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士兵证)。如存单所有人系未成年人,则须提供该未成年人户籍证明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书(如户籍证明、出生证、收养协议或指定监护文书等);
(3)以凭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申请借款时,存单所有人应协助我行验证密码、核对存单权属。否则,我行有权拒绝办理质押贷款。
4. 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
(2)贷款期限: 质押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存单的到期日,用多张存单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最早到期的存单到期日;
(3)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含浮动)和有关规定执行,利随本清。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法定利率确定。如遇贷款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本贷款利率不变。
5. 所需证明材料:
(1)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存单作质押申请借款的,必须同配偶一同到经办部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借款人名下的存单。借款人配偶需填写同意质押证明;
(2)借款人以非本人名下的存单作质押申请借款的,应与存单所有人或存单所有人的监护人及其配偶一同到经办贷款的营业网点办理,并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① 借款人以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存单作质押申请借款的,需提供存单及借款人本人、存单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② 借款人以未成年人的存单作质押申请借款的,如借款人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则需提供存单、借款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未成年人本人的户籍证明和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书;如借款人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则需提供存单、借款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未成年人本人的户籍证明、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书;
③ 存单所有人及其配偶同意质押的证明;
(3)作为质押的未到期存单,对预留印鉴或密码的存单还应提供印鉴密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个人住房贷款
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住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
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岁(含)至60岁(含)之间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固定职业和可预见的还款来源,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与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已签订购房合同、交付购房首付款项;
4、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含),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含),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年(含)。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认定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
对申请本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客户,贷款额度上限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地方或监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实际贷款额度由本行业务相关人员根据上述政策要求、参照购房人个人综合实力、还款能力、拟购房产情况等信息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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