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9日,中国已有四家民营银行——新安银行、裕民银行、锡商银行、中关村银行——完成了国有企业的入股。第五家亿联银行也即将迎来吉林省财政厅控股的吉林金控接手民营股东。与此同时,辽宁振兴银行、福建华通银行、武汉众邦银行、梅州客商银行等多家民营银行,因其主要股东出现债务问题,亦被市场普遍认为可能步其后尘,迎来国有资本的“接盘”。 以下是已经完成国有企业股东入股的4家民营银行:
亿联银行目前是第五家,我们坚信绝不是最后一家,辽宁振兴银行、福建华通银行、武汉众邦银行、梅州客商银行等银行股东名单里面存在持股比例超过10%,且股东出现债务问题都有可能被国有股东接手。
这一切似乎在印证一个坊间流传的监管定调:“民营银行不发展,就是高质量发展。”然而,如果“不发展”成为一种被默认的导向,那么当初设立民营银行的初衷——激发金融活力、补充服务短板、探索差异化道路——是否已经被悄然遗忘? 1、民营银行的价值,不应被“风险偏好”遮蔽 民营银行的诞生,源于一个朴素的信念:中国的金融体系需要多元所有制的参与。它们没有国有大行的资源禀赋,也没有股份制银行的规模优势,但它们灵活、贴近市场、敢于创新。微众、网商、新网、苏商等头部民营银行在普惠金融、小微贷款、科技赋能等方面的探索,已经成为行业标杆。 但不容忽视的是,更多的中小民营银行正陷入生存困境:股东债务缠身、资本补充困难、业务空间受限、市场信任不足。一旦出现风险,最直接的“解决方案”就是国有化。这固然可以稳定局势,但长此以往,民营银行的“民营”二字将名存实亡。 2、监管的逻辑可以理解,但不应一刀切 不可否认,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防范系统性风险。民营银行股东结构复杂、治理机制不完善、抗风险能力偏弱,确实容易成为风险点。监管部门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司管辖,提升监管标准、强化资本要求,初衷无可厚非。 但问题在于:当“发展”被视为风险源,当“不发展”反而成为“高质量”,民营银行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一旦所有民营银行都逐步“城商行化”或“国有化”,中国银行体系将重回单一的国有主导格局,金融创新和差异化服务的土壤也将随之流失。 中国改革开放近50年来,本质是改革就是向国内资本释放发展机会,开放就是向国外资本释放发展机会,既然能有41家外资银行存在,为啥不能让19家民营银行存在? 3、出路在于制度空间与政策包容 我们希望看到的,不是民营银行“消失”,而是它们“成长”。这需要监管部门在风险与发展之间找到更平衡的支点,需要更加精细化治理。 差异化监管 对资本充足、治理良好、服务实体的民营银行,给予一定的业务创新试错空间,比如放宽远程开户、理财代销、联合贷款、基金托管等方面的限制。 支持多元化资本补充 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优先股,是否可以尝试,让该银行所在省知名且有长期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来接盘问题股东,避免“一出现问题就找国企接盘”的单一路径。 优化股东准入与管理 对股东债务问题,应区分经营困难与恶意掏空。对暂时困难的优质民营股东,给予纾困支持,而非简单退出。 保留民营银行的独立定位 在监管分类中,继续保留“民营银行”这一类别,明确其服务小微、普惠、科技创新的使命,避免被城商行化湮没。 4、让“民营”二字不只是过去式 民营银行是中国民营经济的缩影,中国商业银行体系的多元化,是一个成熟金融市场的标志。民营银行的探索虽曲折,但方向没有错。它们的困境,既有自身经营的问题,也有制度环境的制约。 监管部门手中握着的,不仅是风险防控的利剑,也应有鼓励创新的橄榄枝。我们不希望看到,若干年后回望中国商业银行发展史,民营银行只剩下一句“它们曾经存在过”。 希望监管部门能给民营银行一些空间,让多种所有制主体继续在中国商业银行体系中并行,发挥尝试与创新的作用。这不仅是民营银行的出路,也是中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给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鼓励和信心。 |